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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已於2015年6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訂於2016年1月1日實施。房地合一課稅是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

「房地合一」用意在使房產買賣能夠劃一屬於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取代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的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進而達到不動產交易利得實價課的目的。

受惠於日出條款的訂定,大多數的屋主未來售屋只要持有超過兩年,都不會因為房地合一稅而多繳稅金,不過因為舊制的土地有免資本利得稅的優勢,預料在今年底以前因節稅需求而產生的贈與或親友買賣行為將因此增加。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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